關于申報2021年北京市昌平區科技研究開發機構的通知2021-07-07 11:12
為深入落實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我區人才聚集、科教資源豐富的優勢,引導和鼓勵創新主體開展科技研究開發機構建設,激發各類主體創新活力,增強區域創新能力,充分發揮各創新主體在服務我區創新體系建設及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區科委開展昌平區科技研究開發機構認定工作,具體情況通知如: 一、認定對象 1.在昌平區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創新主體。 2.在自然科學相關領域內從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高新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性科學研究及技術開發和試驗工作。 3.有明確的研究開發方向,符合國家及本市的技術政策和產業政策,有固定的場所、儀器設備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條件。其中科研用房150平方米以上,科研儀器設備原值150萬元以上(軟件類研發機構資產總額50萬元)。 二、申請條件 1.研發機構的總人數20人以上,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取得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科技人員人數占中心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60%;研發機構從事研究開發活動人員人數占中心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50%。 2.具有獨立法人的研發機構年技術性收入占總收入50%以上。 3.研究開發經費投入按上一年度銷售收入分段核定: 上一年度銷售收入不足1千萬元(含)的,研究開發經費投入不低于150萬元;上一年度銷售收入在1千萬元以上至5千萬元(含)的,上一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投入不低于250萬元;上一年度銷售收入在5千萬元以上至2億元(含)的,上一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投入不低于500萬元;上一年度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上一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 4.近三年擁有以下科技成果或者獎項之一: (1)國內外授權的發明專利(包括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或者至少2項實用新型專利; (2)制(修)訂現行有效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實質性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 (3)國家秘密技術; (4)國家新藥或者臨床批件; (5)國家動(植)物新品種權; (6)認定為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新技術新產品(服務); (7)國家或者本市科學技術類獎勵。 5.獲得市級以上技術中心、實驗室或研發機構的不參與評審,可直接認定為昌平科技研究開發機構。 三、提交資料 申請認定科技研發機構的,應當向區科委提交《北京市昌平區科技研究開發機構認定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材料要求齊全、規范、真實、有效。 1.《北京市昌平區科技研究開發機構認定申請表》(附件)。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上兩年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4.有關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如專利、版權、著作權證書等復印件)。 5.場地及實驗設備等有關證明材料。 6.近兩年在國家和地方科技部門立項的有關材料;(如未立項可不提供)。 7.已完成的科研和技術攻關項目的有關成果證明材料。 8.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研發人員的學歷或職稱復印件(請匯總成表)。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申報要求 1.材料打印一式二套,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第1、2項材料需要同時提交電子版。 2.申報材料是審查單位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的重要依據,所列信息應真實、準確、完整,以便進行申報資格審察。區科委將對2018年前認定的昌平區科技研發中心進行復審,請申報及復審的有關單位將有關材料,于2021年10月20日下午5點前報送區科委。 五、聯系方法 地址:北京市昌平區超前路9號2號樓1105 申報咨詢:58594256 聯系人: 王冬 69726704 電子郵箱: kwkjfw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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