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工信部第三批重點支持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
(第三批第一年)
序號 | ?。▍^、市) | 企業名稱 |
1 | 北京市 | 安泰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2 | 北京市 | 北京信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北京市 | 北京澤華化學工程有限公司 |
4 | 北京市 | 北京京儀自動化裝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5 | 北京市 | 國標(北京)檢驗認證有限公司 |
6 | 北京市 | 北京軟體機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7 | 北京市 | 北京合康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
8 | 北京市 | 北京銳潔機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9 | 北京市 | 北京中科富海低溫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北京市 | 北京軒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11 | 北京市 | 北京拓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12 | 北京市 | 北京中電華大電子設計有限責任公司 |
13 | 北京市 | 安諾優達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14 | 北京市 | 北京安必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北京市 | 北京市富樂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
16 | 北京市 | 機科發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 | 北京市 | 鑫精合激光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 |
18 | 北京市 | 北京卓立漢光儀器有限公司 |
19 | 北京市 | 北京國電高科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北京市 | 北京市電加工研究所有限公司 |
21 | 北京市 | 清研訊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2 | 北京市 | 中科三清科技有限公司 |
23 | 北京市 | 北京中材人工晶體研究院有限公司 |
24 | 北京市 | 北京和利康源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北京市 | 北京華科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 | 北京市 | 北京天科合達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27 | 北京市 |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 | 北京市 | 靈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9 | 北京市 | 北京海泰方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 | 北京市 | 北京大清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31 | 北京市 | 北京捷杰西石油設備有限公司 |
注:名單按企業注冊地排序,不分先后。
北京市第三批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021〕2號)要求,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財政局編制了《北京市第三批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指南》,具體內容如下。
一、申報主體條件
1.申報企業應為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第三批重點支持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2.申報企業應在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近三年無嚴重失信記錄。
二、重點支持方向和內容
(一)企業強創新促發展獎勵
對上一年度研發投入占比超過4%的“小巨人”企業給予強創新促發展獎勵,整體獎勵資金額度不低于高質量發展資金的70%。
申報材料:上一年度審計報告。
(二)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
1.項目定義。申報企業將已授權的自有發明專利,或通過技術市場引進國內外高校院所和研發機構的最新科研成果,或通過從無關聯單位購買取得的先進科技成果進行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新服務、新標準,并實現產業化的項目。重點支持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關鍵領域“補短板”、填補國內外空白的技術成果轉化應用項目。
2.支持內容。研發費,包括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不含研發人員工資和勞務費;工程建設費,包括研發、生產設施建設和改造費用,不含辦公場所改造和裝修費用;軟、硬件設備購置及調試安裝費。項目支持標準是:研發費不超過軟、硬件設備購置(設備購置應計入在京固定資產投資)及調試安裝費的50%;工程建設費投資不超過軟、硬件設備購置及調試安裝費投資的20%。根據上述支持內容確定項目核定支持投資額。
3.支持方式。按項目實施進程分階段予以獎補支持。其中:第一階段(項目立項建設階段),按項目核定支持投資給予最高10%的補助,最高支持300萬元;第二階段(項目驗收階段),項目按計劃竣工(竣工后3個月內提交驗收資料)并完成合同書約定的建設內容,按項目專項審計報告確認的項目核定支持投資給予最高10%補助(如項目投資未完成或相應核減,應退回或扣除第一階段超額支持部分),最高支持300萬元;第三階段(項目績效考核階段),在完成項目績效目標后,按項目專項審計報告確認的項目核定支持投資給予最高10%獎勵,最高支持300萬元。每家企業僅支持一個項目,總支持金額不超過900萬元。
4.審核要求。申報項目方向應符合工業“五基”重點領域或《中國制造2025》十大重點產業領域;申報企業應擁有項目建設所需關鍵技術并已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且發明專利產權明晰,技術成果無異議;申報項目應于2022年1月1日之后開工建設,且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024年12月31日;申報項目投資結構合理、績效目標明確,且項目核定支持投資額不低于500萬元。
5.驗收標準。項目按計劃完成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度,項目完成預期技術指標、生產能力、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項目財務核算體系完整清晰,財政資金使用合規、賬務處理規范。存在下列情況之一,不予通過驗收,并退回第一階段支持的資金:(1)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計劃建設內容,且實際投資低于計劃投資80%的;(2)提供的驗收文件、資料、數據不真實的;(3)項目知識產權存在糾紛尚未解決的。
6.申報材料。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申報材料清單參照附件2。
(三)產業鏈協同配套項目
1.項目定義。申報企業為與行業龍頭企業開展產品、服務或應用協同創新而進行研發和技改升級,直至形成產業鏈上下游聯合配套并簽訂采購合同的項目。
2.支持內容。研發費,包括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不含研發人員工資和勞務費;軟、硬件設備購置及調試安裝費。項目支持標準是:研發費不超過軟、硬件設備購置(設備購置應計入在京固定資產投資)及調試安裝費的50%。
3.支持方式。根據項目實施進程分階段予以獎補支持。其中第一階段(立項實施階段),按不超過項目核定支持投資最高20%的比例予以補助,最高支持300萬元;第二階段(驗收階段),按申報項目與龍頭企業形成交易的協同創新產品,基于采購合同實際發生額最高10%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支持100萬元。每家企業僅支持一個項目,總獎補金額不超過400萬元。
4.審核要求。申報項目方向應符合工業“五基”重點領域或《中國制造2025》十大重點產業領域;行業龍頭企業包括在上交所主板、科創板和深交所主板、創業板,以及境外公開發行股票的企業,或上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企業;申報項目應于2022年1月1日之后開工建設,且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024年12月31日,投資結構合理、績效目標明確,且項目核定支持投資額不低于500萬元;項目合作開發協議、采購合同應于2022年1月1日之后簽訂,并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開發并實現采購配套。
5.驗收標準。項目按計劃完成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度,項目完成預期技術指標、生產能力等,且進入行業龍頭企業產品/服務采購庫。存在下列情況之一,不予通過驗收,并退回第一階段支持的資金:(1)未按要求完成計劃建設內容,且實際投資低于計劃投資80%的;(2)開發期限內解除合同的;(3)提供的驗收文件、合同、發票不真實的;(4)項目知識產權存在糾紛尚未解決的。
6.申報材料。產業鏈協同配套項目申報材料清單參照附件3。
(四)創新能力提升項目
1.支持內容。對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新主持或參與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新獲得發達國家或地區產品認證,國際、國內發明專利新獲得授權給予獎勵。(補充資料時,說明專利用途)(標準要正式發布,具有文號)
2.支持方式。
(1)標準制(修)訂。企業主持制訂國際標準,每項標準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企業參與修(制)訂、主持修訂國際標準,每項標準給予最高15萬元獎勵;企業主持制訂國家或行業標準,每項標準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企業參與修訂國家或行業標準,每項標準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標準制(修)訂類每年最高支持100萬元。
(2)發達國家或地區產品認證。企業獲得發達國家或地區產品認證(如UL、CSA、ETL、GS等),每項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發達國家或地區認證類每年最高支持50萬元。
(3)發明專利,企業獲得國外授權的有效發明專利,每件給予最高2萬元獎勵,同一件發明創造在多個國家獲得發明專利權的,最多按2個國家予以獎勵;企業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有效發明專利,每件給予最高1萬元獎勵,發明專利類每年最高支持20萬元。
3.審核要求。發達國家或地區產品認證、發明專利、標準制(修)所屬權明晰、無異議;企業標準制(修)訂、獲得發達國家或地區認證及發明專利日期應在2022年1月1日之后,且不超過2024年12月31日。
4.申報材料。創新能力提升項目申報材料清單參照附件4。
(五)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項目
1.支持內容。數字化改造應為推進智能裝備和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運用,支持數字化生產線、數字車間建設,支持重點行業關鍵崗位工業機器人應用;網絡化改造應為實施關鍵和重點工業設備聯網,物聯網應用,開展生產管控集成化應用等;智能化改造應為推進智能制造單元應用、裝備智能化升級、工藝流程改造、基礎數據共享等智能化改造,智能裝備及智能關鍵部件的研制及產業化等;上云用云應為企業使用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等云服務,業務系統實現云端遷移,從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市場營銷等實現業務系統云化,并可從云上獲取資源和應用服務。
2.支持方式。按項目核定已投入投資給予最高30%的獎勵,最高支持200萬元。每家企業每年僅支持一個項目。
3.審核要求。企業應實現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設備數占總設備數量比例達到70%以上,人均勞動生產率提升,縮短研制周期、運營成本和產品不良品率降低,實現關鍵環節和業務系統上云用云;申報項目投資應在2022年1月1日之后,且不超過2024年12月31日。存在下列情況之一,需退回支持資金的:(1)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計劃建設或服務內容的;(2)服務期限內解除合同的;(3)提供的合同、發票不真實的。
4.申報材料。項目申報材料清單參照附件5。
三、資料報送
1.申報原則上采用線上提交電子版方式,申報企業應于2022年7月13日17:00前按項目申報材料清單要求,將申報材料電子版原版(可編輯版)與蓋章pdf版提交至以下郵箱:XJR@bjsidic.com。郵件標題命名為:企業名稱-申報項目數量-申報項目類別1+類別2+...(如:***有限公司-3-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產業鏈協同配套項目+創新能力提升項目)。
2.按照資金分配方案,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財政局對資金擬支持情況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履行資金撥付程序。分階段支持的項目,如企業未被納入工信部實施期滿一年(2023年)、實施期滿兩年(2024年)成效考核中繼續支持的重點“小巨人”企業名單,則不再安排資金支持,已獲支持的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需按要求完成驗收。
3.申報項目不得同時申報其他同類財政資金,如有重復,應全額退還已支持資金。
4.本次申報未指派任何中介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收費的培訓班、解讀班、項目申報服務,企業如有申報問題咨詢,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聯系咨詢。
四、監督檢查
1.申報企業應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保證項目各項建設手續合規,并按時間進度推進。獲得資金支持的項目申報單位應積極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審計等工作。
2.項目單位收到財政資金后,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辦理,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按《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要求,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推進各項目單位分年度實施成效自評估。工信部、財政部對地方培育工作實施分年度績效考核,明確績效考核等次,以及繼續推薦支持的重點“小巨人”企業,考核結果與后續獎補資金安排掛鉤。
4.對于截留、挪用、騙取財政資金等違規違法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附件:1.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申報材料清單及相關附件
2.產業鏈協同配套項目申報材料清單及相關附件
3.創新能力提升項目申報材料清單及相關附件
4.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項目申報材料清單及相
關附件
政策咨詢電話: 陳鶴中 010-55578451
張 旭 010-87999436
申報材料咨詢電話:李 颯 010-87999423
姜福紅 010-87999417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