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大興區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04-12 12:04
  • 索引號:bgs/ZK-2023-000070

  • 發文單位:區科委

  • 信息名稱:北京市大興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關于印發《大興區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發文序號:京興科發〔2023〕13號

  • 信息有效性:有效

  • 主題分類:科技創新

  • 公開類型:主動公開

  • 成文日期:2023年4月12日

  • 發布日期:2023年4月17日


 區各有關單位:

  現將《大興區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大興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3年4月12日

  大興區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技創新的支撐引領作用,激發各類創新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科技成果在大興區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加快大興科技創新引領區建設。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條 促進區域創新能力提升

  1.對于預期有重大突破、擁有國際水平領軍人才團隊、具備引入國際領先水平技術和品種,且擁有一定規模投資等條件的企業或項目落地后,可以按項目固定資產(除房產、土地和人員外)實際投資總額的30%,給予各類等值不超過2億元的資金支持。

  2.對上一年度首次獲得或落地的高新技術企業“小升規”、瞪羚和獨角獸企業,可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50萬元和500萬元的資金支持。

  3.加快推進產學研用深度融合。鼓勵企業引入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資源,建立研發中心。對上一年度獲得或落地經科技部認定的研發中心且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可給予一次性最高500萬元資金支持;獲得或落地經市科委認定的研發中心且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可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持。實施晉檔補差。

  第二條 打造專業化服務平臺體系

  4.對孵化器、加速器空間載體,根據上年度孵化器運營團隊、服務績效及孵化效能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對綜合評價排名前三且評審優秀的空間載體,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的資金支持,其他評審達到優秀的給予50萬元資金支持。對于國家級孵化器上年度考核優秀的給予300萬元資金支持,以上不重復享受。

  5.支持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發展。在主導產業領域開展概念驗證、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成果轉化等公共服務的平臺,經評審認定,按照其上年度提供相關專業服務實際收入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支持。

  第三條 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6.對上一年度研發投入總額達到1000萬元(含)及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實施主體。經評審認定,可按照其開展項目中試熟化和試生產階段固定資產投資(只含設備)總額的20%,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7.對企業承擔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成果,成功轉化落地并產生實際效果。經評審認定,可按照成果轉化實際交易金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8.支持項目建設主體開展新技術新場景應用。重點圍繞醫藥健康、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科技服務業等重點產業領域,以及社會治理、生態環境保護和民生服務等領域。對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且年度增速不低于10%的項目場景建設主體,經評審認定,按照上年度合同額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第四條 促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9.設立10億元創業投資基金。鼓勵創投基金投資創新型企業,促進企業創新發展,創新基金考核標準。鼓勵金融服務機構,開發面向科技創新項目的創新性債務融資工具,豐富企業融資路徑,拓展企業融資渠道。

  第五條 附則

  本措施由區科委負責解釋并實施。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實施期間如遇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政策變動,將做相應調整。同時符合大興區其他政策規定的,按照“擇優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