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激發北京市專精特新企業活力,持續推動企業梯隊培育,助力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推動更多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我局研究制定了《關于實施十大強企行動激發專精特新企業活力的若干措施》?,F予以印發,請認真抓好落實。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3日
印發 《關于實施十大強企行動激發專精特新企業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3-06-13 15:55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印發 《關于實施十大強企行動激發專精特新企業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激發北京市專精特新企業活力,持續推動企業梯隊培育,助力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推動更多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我局研究制定了《關于實施十大強企行動激發專精特新企業活力的若干措施》?,F予以印發,請認真抓好落實。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3日 關于實施十大強企行動激發專精特新企業活力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激發北京市專精特新企業活力,持續推動企業梯隊培育,助力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推動更多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實施“創新領航”行動。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申報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非建筑業企業以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作為申報條件的可放寬至不少于1億元。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加大技術產品創新和首制首試首用,給予集成電路“首流片”、新材料“首批次”、醫藥“首試產”、信創“首方案”等獎勵支持,單個企業最高支持3000萬元。鼓勵各區利用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或統籌相關資金,加大對專精特新企業認定獎勵及研發支持力度。 二、實施“融通入鏈”行動。鼓勵專精特新企業與大型企業聯合攻關,對通過全國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服務平臺成功“揭榜”大型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的專精特新企業給予支持。開展專精特新企業技術產品繪制入鏈工作,圍繞重點產業鏈關鍵卡點,支持專精特新企業作為“揭榜人”參加筑基工程開展產業攻關;通過產業鏈強鏈補鏈協同獎勵,優先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進入本市重點鏈主企業供應體系。 三、實施“場景育新”行動。圍繞機器人、信創、氫能等前沿新興領域,推動企業參與智慧城市場景創新開放建設,對專精特新企業參與創新技術突破類場景攻關、創新技術應用類場景建設給予資金支持。促進場景成果轉化,對經過應用場景驗證的技術、具備工程化推廣條件的方案,在北京市智慧城市建設項目中優先推薦使用。鼓勵成果規模推廣,對于新技術和方案在新基建領域迭代更新和規?;瘧玫慕o予小批量驗證和推廣支持。 四、實施“千億暢融”行動。加大對專精特新企業的融資支持,對企業符合條件的首貸業務給予資金補助并探索適時擴面至二次貸業務。聯合金融機構發布更豐富更精準“專精特新貸”產品和純信用貸產品。積極推動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引導金融機構為專精特新企業提供無抵押、無擔保的優惠貸款服務。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行中小企業債、科技創新債等創新產品。出臺促進北京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政策,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普及度和普惠面。充分利用北京市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北京高精尖產業發展基金等各級政府投資基金,為獲得“創客北京”大賽前30名且有股權融資需求的專精特新企業,給予股權投資支持。 五、實施“數智轉型”行動。通過中小企業服務券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開展數字化轉型診斷。支持制造業專精特新企業開展數字化轉型升級,按照合同額的2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資金支持。鼓勵專精特新企業實施上云上平臺改造,按照合同額的30%給予最高30萬元的資金支持。優選推薦專精特新企業申報國家數字化賦能相關試點項目。對“數智轉型”服務數量和成效突出的服務機構,在市級中小企業示范平臺認定、年度績效評價中給予加分支持。 六、實施“掛牌倍增”行動。對進入北京“專精特新”專板規范層、培育層的優質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北京區域性股權市場助力掛板專精特新企業實現直接融資,對年度累計直接融資額在20 億元至25 億元(含)區間部分按照融資額的2‰給予獎勵,對于超 25 億元(含)部分按照融資額的3‰給予獎勵,合計獎勵資金不超過200萬元。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支持優選專精特新企業快速申報北交所,提高發行上市審核效率。支持企業在A股或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市級財政按規定給予每家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的資金補貼,區級財政資金補貼不低于市級標準。 七、實施“專利護航”行動。健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在“三城一區”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專業孵化器、重點園區等區域設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站,為專精特新企業提供專業指導服務。暢通專利審查綠色通道,支持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享受知識產權優先審查政策。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積極開展專利布局,對國內和國外發明專利授權費用以及前十年年費在享受國家減繳政策后按實際應繳金額予以資助。 八、實施“京才薈聚”行動。加大對專精特新企業引進人才支持力度,優先引進國家級“小巨人”企業中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和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對國家級“小巨人”企業引進的符合政策的優秀畢業生,實行計劃單列。鼓勵各區通過新建、改建住房,長期躉租集體土地租賃住房,收購社會存量住房,改建自有用房,調劑已有公共租賃住房等多種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采取配租公共租賃住房、配售共有產權住房、給予人才租房補貼等方式,做好專精特新企業人才住房保障。鼓勵各區將專精特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團隊優先納入區人才計劃,在就醫、子女入學等方面做好屬地保障。 九、實施“品牌點亮”行動。支持專精特新企業提升品牌國際國內影響力,對上年度入選品牌強國工程等國際國內知名品牌榜單的專精特新企業,按照不超過品牌宣傳推廣費用的30%,給予最高30萬元的資金支持,品牌榜單目錄通過每年北京市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申報指南予以發布。開展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鼓勵專精特新企業創制國際國內先進標準,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補助,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在“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和其他國家開展標準應用示范。支持開展外貿業務的企業參加國際性展會、線上外貿展會等活動,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給予最高70%的資金支持。 十、實施“服務聚合”行動。依托小微企業示范基地,首批試點建設10個專精特新特色園區,為企業融資、產業鏈融通、數字化轉型開展精準服務,促進專精特新企業集聚發展。設立專精特新服務站,壯大政策服務專家團隊,市區兩級形成專精特新政策宣貫常態機制,實現政策精準觸達。在中小企業示范平臺、小微企業示范基地認定和績效評價中,不斷強化專精特新企業服務成效的考核力度。 本政策適用于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執行期至2028年底(具體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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