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順義區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扶持獎勵辦法》的通知

2023-07-13 13:20
  • 索引號:11M000/ZK-2023-000006

  • 發文機構: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宣傳部

  • 信息名稱: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宣傳部 、北京市順義區文化和旅游局 關于印發《順義區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扶持獎勵辦法》的通知

  • 文號:順宣發〔2023〕19號

  • 信息有效性:有效

  • 生成日期:2023-07-12

  • 發布日期:2023-07-13

  • 內容概述: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宣傳部 、北京市順義區文化和旅游局 關于印發《順義區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扶持獎勵辦法》的通知

  • 主題分類:文化、廣電、新聞出版


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宣傳部 、北京市順義區文化和旅游局 關于印發《順義區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扶持獎勵辦法》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順義區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扶持獎勵辦法》已經區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F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宣傳部   北京市順義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2日

  
順義區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扶持獎勵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十四五”時期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北京市“十四五”時期文化和旅游發展規劃》《關于推進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動順義區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登記、經營并形成一定區域貢獻(包括但不限于就業、科技進步、經濟發展等)且符合本區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方向的市場主體(機關、事業單位除外)。

  第二章   支持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第三條 支持高質量文化企業引進和培育。

 ?。ㄒ唬┲С指哔|量文化企業引進。新遷入或新注冊的文化企業,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第一個完整財政年度內,年度營業收入超過3000萬元的,綜合考慮企業經濟社會效益等因素,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

 ?。ǘ┲С指叱砷L性文化企業發展。本區高成長性的文化企業,年度營業收入超過5000萬元的,綜合考慮企業經濟社會效益等因素,給予不超過150萬元的資金支持。

  第四條 支持國家級和市級文化產業園區建設。對首次認定為文化和旅游部授予的文化產業示范(試驗)園區,且園區內文化企業上一個完整財政年度營業收入總額達到10億元的,給予其運營主體1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對首次認定為北京市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且園區內文化企業上一個完整財政年度營業收入總額達到8億元的,給予其運營主體8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對首次認定為北京市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提名),且園區內文化企業上一個完整財政年度營業收入總額達到6億元的,給予其運營主體5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對首次認定為北京市級文化產業園區,且園區內文化企業上一個完整財政年度營業收入總額達到5億元的,給予其運營主體3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

  第五條 支持優質文化產業項目。

 ?。ㄒ唬┲С只?G、AI、4K/8K超高清、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的新型數字文化業態,重點發展數字出版、數字娛樂、元宇宙等數字文化產業項目等。

 ?。ǘ┲С止I設計、時尚設計、建筑設計、廣告設計、專業設計等創意設計類項目。

 ?。ㄈ┲С炙囆g品交易中心、藝術品展覽展示中心、藝術品產業服務平臺建設,推動藝術品交易市場發展。

 ?。ㄋ模┲С蛛娚讨辈?、短視頻直播、電商直播培訓等互聯網直播服務類項目,鼓勵通過建設直播電商基地、直播電商人才實訓基地等載體促進互聯網直播服務集聚發展。

  對在以上四個方向具有帶動性與示范性的文化產業項目,經綜合評定后給予資金支持。支持額度按照項目審定總投資額的20%計算,并綜合考慮經濟社會效益等因素,單個項目支持額度不超過300萬元。項目申報應滿足以下條件:項目審定總投資額不低于1000萬元;項目實施期最長不超過24個月。

  第三章   支持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

  第六條 支持星級旅游飯店發展。

 ?。ㄒ唬┲С中羌壜糜物埖暌M。新投資建設四星及以上旅游飯店,運營后的第一個完整財政年度內主營業務收入額5000萬元(含)以上的,綜合考慮企業經濟社會效益等因素,給予經營主體主營業務收入額5%的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額度不超過500萬元;運營后的第一個完整財政年度內主營業務收入額2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的,綜合考慮企業經濟社會效益等因素,給予經營主體主營業務收入額2%的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ǘ┲С中羌壜糜物埖晏豳|升級。對升級改造后正式營業且審定后改造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星級旅游飯店,綜合考慮企業經濟社會效益等因素,給予上一個完整財政年度經營主體主營業務收入額3%的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額度不超過200萬元。

 ?。ㄈ┲С中羌壜糜物埖暝u定。對首次評定為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旅游飯店的,一次性給予申報主體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資金獎勵。三星級升四星級的旅游飯店,一次性給予申報主體30萬元的資金獎勵;三星級升五星級的旅游飯店,一次性給予申報主體80萬元的資金獎勵;四星級升五星級的旅游飯店,一次性給予申報主體50萬元的資金獎勵。

  第七條 支持旅游公共設施提升。在等級景區更新升級建設旅游咨詢服務站、旅游標識系統、游客服務中心、旅游廁所等旅游公共設施,給予項目主體審定投資額30%的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額度不超過200萬元。支持在網紅打卡地等其他區域建設公益性旅游公共服務設施,給予審定投資全額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第八條 支持A級旅游景區評定。對首次評定為國家5A級、4A級、3A級旅游景區,一次性給予申報主體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資金獎勵。3A升4A的旅游景區,一次性給予申報主體30萬元的資金獎勵;4A升5A的旅游景區,一次性給予申報主體50萬元的資金獎勵。

  第九條 支持星級民宿評定。對首次評定為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民宿,一次性給予申報主體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資金獎勵。三星級升四星級的民宿,一次性給予申報主體5萬元的資金獎勵;三星級升五星級的民宿,一次性給予申報主體15萬元的資金獎勵;四星級升五星級的民宿,一次性給予申報主體10萬元的資金獎勵。

  第十條 支持會展旅游發展。對會議會展住宿費、場地租賃費予以扶持,具體參照本行政區域內現有政策執行。

  第四章   支持文化事業繁榮發展

  第十一條 支持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重點支持在機場周邊、新國展周邊地區(國際商務服務片區)興辦博物館、劇院、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藝術空間,審定投資額不低于5000萬元的項目,給予項目主體審定投資額10%的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額度不超過800萬元。在其他區域建設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審定投資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項目,給予項目主體審定投資額10%的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額度不超過200萬元。

  第十二條 支持原創舞臺藝術作品創作。對于挖掘順義傳統文化內涵的原創舞臺藝術作品,如話劇、音樂劇、歌劇、戲劇等舞臺劇,首次進行區級及以上劇院(場)公演的,一次性給予項目主體30萬元的資金支持。

  第十三條 支持群眾文藝團體稱號評定。對新評定為國家級、市級文旅行業榮譽稱號,分別一次性給予文藝團體50萬元、30萬元的資金獎勵。

  第十四條 支持文化企業舉辦文化消費活動。支持文化企業引入或舉辦對提升順義文化氛圍起到引領性作用且規模達到1000人以上的藝術節、音樂節、電影節、精品演出等大型特色文化消費活動。對于活動主辦方以不高于實際售票價格八折售賣門票的,按門票實際銷售價格的30%給予補貼,單個申報主體補貼額度不超過50萬元。

  第十五條 鼓勵文化產業園區或企業拓展公共文化服務功能。鼓勵文化產業園區或文化企業依托現有文化設施提供豐富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推動園區或企業內的藝術館、展覽館等公共服務設施向公眾免費開放。

  第五章   支持文化旅游融合發展

  第十六條 支持發展“文旅+”“+文旅”的產業融合新業態。對文化旅游與農業、商業等產業深度融合的新業態項目,如鄉村旅游、文旅特色商業產品等,審定投資額不低于300萬元的項目,項目建成運營后,一次性給予申報主體50萬元的資金支持。

  第十七條 支持文化內涵挖掘。

 ?。ㄒ唬┲С帧绊樢夂枚Y”商品研發。鼓勵創意新、設計新、材料新、工藝新的旅游商品和文創產品加入“順意好禮”。支持文旅企業利用非遺、文物、景點等順義特色文旅元素、挖掘順義歷史文化內涵,開發“順意好禮”等能體現順義地域特點、順義風貌特征、順義文化內涵的主題文旅商品。對首次獲得國家級或市級文創旅游商品大賽最高獎項,一次性給予項目研發主體40萬元、20萬元的資金支持。

 ?。ǘ┲С衷O立旅游商品營銷中心。以售賣“順意好禮”認證文旅商品為主的專營店、專柜,運營3個月后,經營面積為100平方米(含)以上的,一次性給予項目主體15萬元的資金支持,經營面積為50平方米(含)至100平方米的,一次性給予項目主體10萬元的資金支持;專營店、專柜、網店運營第二年、第三年,給予“順意好禮”全年銷售額30%、15%的資金支持,每年支持額度不超過10萬元。

  第十八條 支持文旅品牌推廣活動。鼓勵文旅企業自主進行文旅品牌推廣活動,在順義區域內舉辦的,打造順義文旅品牌IP、提升順義文旅品牌影響力、傳播力等活動,并滿足媒體報道50家(含)以上或登上微博、今日頭條、抖音、快手等平臺熱搜榜單,在活動結束后給予主辦方審定投資額30%的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額度不超過50萬元。

  第十九條 支持工業旅游示范基地評定。對新評定為國家工業旅游示范基地、北京市工業旅游示范點,分別一次性給予申報主體50萬元、30萬元的資金獎勵。

  第二十條 支持國家級、市級文旅行業稱號評定。對首次獲評文化和旅游領域國家、北京市相關品牌稱號、評選認定的文化旅游項目,如國家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北京市文化旅游體驗基地、北京市旅游休閑街區等,分別一次性給予項目運營主體50萬元、30萬元的資金獎勵。評選為北京市網紅打卡地,一次性給予運營主體5萬元的資金獎勵。

  第六章   政策兌現

  第二十一條 本政策所列各條款政策兌現,具體以區委宣傳部、區文旅局發布的申報指南要求為準。申報企業或機構應按照區委宣傳部、區文旅局年度發布的申報指南按時申報,區委宣傳部、區文旅局可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或自行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審,通過評審的企業或項目上報區政府最終審核通過并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進行資金撥付。

  第二十二條 享受本辦法政策資金支持的企業或機構,原則上不再享受順義區其他財政支持政策,企業可自主從優選擇。

  第二十三條 區委宣傳部、區文旅局有權對所支持企業或機構進行監督,扶持獎勵資金用于我區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投入,不能用于人員工資、福利費、各種罰款、捐款、償還債務等其他支出,對于存在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或機構,將依法追回支持資金,并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對于存在嚴重失信等情形的企業及機構,不予支持。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宣傳部、北京市順義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四年?!俄樍x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順宣發〔2016〕6號)同時廢止。如遇國家、北京市相關政策調整將作相應調整。